日前,國家數據局在北京正式掛牌。這意味著3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出“組建國家數據局”的決策正式落地,方案中明確了國家數據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
國家數據局的部門職能與功能主要包括幾個方面。一是制定數字經濟法規政策,根據國家數字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數據安全保護法、數據治理法、數據共享與開放法等司法文件,為數字經濟的安全運行和良性發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開展數字要素治理與數字經濟發展的國際合作,通過加強國際間的數據共享,推動相關國家在數據治理、數據交流、跨境數據流動等方面的標準體系建設。三是整合與管理數據資源,建立數據共享和開放的機制,促進數據資源的流動和再利用。同時,還將進行數據質量管理、數據安全保護、數據隱私保護等工作,保障數據的合規與可信度。四是推動數字技術創新應用與數據基礎設施建設,例如為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5G基站、城際高速鐵路和城際軌道交通等方面的新基建投資與建設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進而保障我國數字經濟的穩定運行與發展。
國家數據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對數據資源治理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通過頂層設計和制度供給,它可以提升數據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信息成本、釋放數據紅利,在數據賦能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中提供強大動力、發揮重要作用。結合上述功能分析,可將其進一步概述為宏觀邏輯與微觀機理兩部分。在宏觀邏輯上,國家數據局將扮演數據資源的整合和服務平臺的角色,進而提高數據治理系統性,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協同、企業主體的治理格局,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開放共享,充分激發數據要素活力,提升數據資源配置效率,降低社會運行成本,建立統一數據標準體系,提高數據質量,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在微觀機理上,國家數據局能夠支持企業利用各類數據進行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個人依法依規對數據進行加工處理,支持個人參與數據經濟,提高數據要素收益,通過加強數據安全保護,建立健全數據監管機制,維護數據經濟市場秩序,促進良性數據生態環境的形成。
接下來為更好地發揮數據資源的價值,下好全國數據“一盤棋”,需要考慮“定戰略、立法規、打基礎、謀長遠”。
首先,應該考慮制定一個全面的、具有前瞻性的戰略規劃,以指導未來五年的發展。這個戰略規劃應該明確數據資源的重要性和價值,提出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以及實現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目標的路線圖。其次,在法治建設方面,需要結合《個人隱私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統籌研究制訂《大數據法》。這部法律應該明確數據治理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規范數據采集、存儲、處理、共享、開放、應用等環節的行為,保障個人隱私和國家安全。 同時,我國需要著重加強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建設高速、移動、安全的數據網絡,提升數據處理和分析能力,培育數據產業和市場,推動數據開放和共享。此外,還需要加強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提高數據保密和風險管理水平。最后,需要著眼長遠,研究探索數據確權和定價機制設計。這需要協調好各方利益關系,明確數據權益的歸屬和使用規則,推動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數據市場秩序。并且,還需要積極推動數據產業創新發展,培育新模式、新業態、新應用,提高數據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在數字新經濟規則制定與數據治理過程中,國家數據局還需要遵循“急用先行”的原則,研究第一層次數據共享的原則和范圍。這需要充分考慮各行業、各地區的實際需求和差異,推動實現關鍵領域的數據共享和互通。同時,還需要加強數據產品設計、市場交易等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實施,為數據市場建設奠定良好基礎。
(本文作者系聯和數字經濟研究所 學術所長、首席經濟學家)